夏天行军里是件极令人痛苦的事情,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体力,同时也是了隐蔽行军的需要,昼伏夜行成为我们这次四百多里急行军的主要方式。魔族地广人稀,新缴获的地图标明了城市的详细位置,一路上我们有意地避开城镇,尽挑人烟稀少的地方行走,避免和当地居民接触。当然也有不幸遇上我们的普通平民,为了保密,这一路上我们血洗了好几个村庄,杀光了数百个见到我们的居民。
“这样做合适吗?”和我一起随军的虎特对这种行为提出了质疑。
“我们的情况非常恶劣,必须把握往任何一点对我们有利的优势。”奥维马斯用这个理由驳回了虎特的抗议。
“秀耐达大人?”
“快点行军,我们的时间不多。”我装作没有听见他的问话,把头扭一向边说道。
我现在烦恼的事情就是罗兰德的部队会顺着我们的行军路线跟来,肯定会发现这一路被血洗的村子,到时候我该如何再向安达解释这一切?
经过两天两夜的急行军,我们终于在第三天中午前赶到了尼尔斯城下,为了让座骑跑得更快更持久,我们不惜将类似于赤血术的透支体力的魔法施加到坐骑身上。当我们到达尼尔斯城附近的一片茂密树林里停下来时,五千多匹战马和格鲁巴中竟有一千多匹同时倒毙在地。马背上的骑士经过这两天两夜的折磨,个个都累得不成人形。
“我的骑兵……”和我一起同行的虎特看着一匹匹倒在地上口吐白沫的战马和格鲁巴,心痛得大叫不已。
“回到帝国后你要多少骑兵我给你弄多少来。”看着抚马尸痛哭的虎特,我安慰他道。
由于人马现在都疲惫不堪,自然不可能马上去进攻尼尔斯城。命令部队就地休息之后,我和奥维马斯,虎特三人一起亲自去查看尼尔斯城的地形。至于娜依秀和拉兹,我命他们俩带人去扫荡附近的村庄,清除掉附近的居民,以防泄露了我们的行踪。
等我们亲眼看见尼尔斯城的情景之后,我们三人同时倒吸了一口凉气。尼尔斯城依山傍水,城高墙厚,易守难攻,虽然比不上斯罗特要塞那样固若金汤,但也差不到哪儿去。
“不知这儿的守军有多少?”
“估计不会很多,但他们据城而守,加上有城市居民的支援,也绝对不是我们这点兵力可以攻下的。”奥维马斯回答道。
“这还不是最坏的,就算我们攻下了这座城市,他们在我们进攻的时候把船开走怎么办?”我们几乎是空手而来,没有任何的攻城器械,就这样想攻下尼尔斯城,简直是痴人说梦。
“除非他们的城主是个白痴,否则强攻根本就没有用处,只有用老掉牙的木马计了。”我对奥维马斯说道。
我们这五千多人的突袭部队身上穿的全是魔族的军服,按原来的计划,我们打算装成魔族的军队骗开城门,杀入城去。这次我们大败追兵,连第三魔将罗西的帅印也缴获了,伪造一份文书并不是很难的事。
当晚我们在尼尔斯城附近的树林里过了一夜,经过一夜的大扫除,附近的村庄的闲杂人员全部被清理干净。所谓的清理,自然也就是杀光所有的原住民,不留半个活口。全部杀光比把人关起来更省事也更安全,现在魔兽联合已被打破,所以我们也没有必要再装成是仁义之师。除非有意外发生,否则这几天之内暂时不会有人发现我们的行踪。
我和奥维马斯商议完后,决定让部队休整一天,在第二天夜里装成魔族第九军团的部队骗开城门。就在我们等待天黑的时候,一个突如其来的意外事件最终改变了我们的计划。
※※※※
第二天一早,当我吃过早饭,正准备和奥维马斯细细商量攻城的事宜的时候,拉兹向我报告说捉到了一条大鱼。
“大鱼?”
“带上来!”拉兹打了一个响指,两个士兵把一名双手反绑,脸如死灰,身穿军官服饰的男子押到我的跟前。这个男子是个拥有黑魔族血统的魔族,脸上风尘仆仆,他身上穿的虽是下级军官的制服,可是服装的布料却很高级,看来这个人的主子不简单啊。
“这是从他身上搜来的。”拉兹把一封信递给我。
我接过信件,上面盖着一个红色玫瑰花印记,这是路西法家族中皇族独有的印记,我的直觉告诉我,这封信对我们非常的有用。
我小心地撕开封口,打开信纸,纸上只写了一句话。
“埃洛斯亲王和米兰达公爵将于三日后中午到达尼尔斯城,请拉涅利城主做好接待工作。”
落款是圣卡门·路西法,另外还盖着一个元老会的大印。圣卡门这个名字对我并不陌生,这人是魔族的大祭师,身份尊贵,在魔族的地位仅次于皇帝斯罗。至于埃洛斯亲王和米兰达公爵这两个家伙,我却半点印象都没有,不过看他们公爵亲王的头衔,估计他们都是皇帝的亲戚吧。
“真是一条大鱼啊。”我把信递给了奥维马斯,为了封锁消息,除了水路以外,我派拉兹在通往尼尔斯城的两条官道上都设下了埋伏,见到这样通讯官之类的人就抓,原意是为了阻止我们大败第九军团的消息传进尼尔斯城,却没有想到抓到了这么一个重要的人物。
“带下去好好地审讯!”我对拉兹命令道。
“我感到个消息我们可以好好地利用一番。”看着拉兹拉着俘虏出去,我对奥维马斯说道。
“是啊,先抓住这两个人再说吧,这封信是三天前发出的,他们正好是今天到达。”奥维马斯说着把信交给波尔多。
经过审讯,我从俘虏口中得知这个埃洛斯亲王实际上是斯罗的亲弟弟,而那个米兰达的身份却是个兽人,身份竟是兽人驻阿沙尼亚的外交官。
得到这个消息之后,我们在这两位亲王公爵来的必经之路上设下了陷阱,准备生擒这两人。
※※※※
艳阳当空,灼烫的热气化成了无数的波涛覆盖着大地,草木仿佛濒临死亡般昏昏欲睡。刚刚过了中午,目标终于出现,远方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两辆黑色的马车,四周则由三百多骑骑兵护卫着。
看到目标接近,本已快要睡着的伏兵全都忍不住紧张起来,大地精灵弓箭手迅速爬到林荫大道两旁的树上,弩箭瞄准逐渐接近的目标。
我身上穿着被我们捉来的那个传讯兵的盔甲,骑着格鲁巴从拐角处冒出身来,我来朝车队前打出停止前进的手号。
指挥车队的头目大讶,喝问着勒马停步,我注意到这个车队竟混杂着几个兽人,在第二辆马车前,一个具有比蒙巨兽血统的比蒙战士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他胯下的坐骑非常的奇特,不是马也不是格鲁巴,而是一条黑色的地龙。
地龙这种生物说它是龙还真有点污辱了龙这种高贵的生物,因为它是力量最差劲的龙,差劲得可以让别人骑在背上的龙。
地龙不会飞——它们没有翅膀,只会象马一样地跑。
地龙的个头不大——只有大象个头的一半。
地龙的力量马马虎虎——比起狮子老虎强一点,要是同时遇上四五只老虎那它只有逃跑的份了。
它们的智力还算过得去——问它一加一等于几,回答的速度肯定比龙族中那些力量远胜过它的,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兄弟们要快好几十秒。
最擅长的本领——传宗接代,三十年生育一次,而它的其他兄弟们三百年都生不了半个种。
据说创世之神在造龙这种生物时,剩下了一些边角料,一时兴起就用“废物”造出了这种丢“龙”现眼的生物来。它们的身体并不值钱,除了一身的龙皮剥下来勉强可以做成靴子外,身体的其他部分几乎一分不值。由于力量太弱,地龙被杀死后,连龙之魄都无法留下来。
但比起它的那些兄弟来,最没有用的地龙却是最幸运的。黑龙、金龙、绿龙等由于全身上下都是宝,自然而然地成为了那些胆大妄为的寻宝者猎捕的对象而惨遭屠戮——“盗猎者”中最出名的就是创造出龙战士的十贤者了。而三百年前路西法三世为了消灭不知为何物的“龙人”,下令屠龙,世界各地的龙遭受了诞生以来最大的一次灾难。加上这几百年来不断地有人运用召唤魔法召唤龙为己用,当做战争中的工具,死于战场之上。经过多次的“洗劫”,龙这种最强的生物几乎都成了出土文物,只存在于传说之中。惟一还算留下来没有灭绝的,就只剩下这种相对最没用的地龙。
虽然地龙很没用,但要把它当马骑也不是一般人能办到的。骑在它背上的是一个身材粗壮的巨汉,他的身型有如半只比蒙巨兽般高大,肌肉坚实,孔武有力,身上不着盔甲,紧绷的肌肉令他看上去好象一头充满无穷力量的公牛。他赤裸的上半身长着又黑又密的胸毛,在黑乎乎的胸毛中间隐隐可以看见一道触目惊心的伤疤,伤疤有手指粗细,从左肩开始,斜拉着穿过半个身体划过小腹,弯弯曲曲的,象条蛇一样。
“什么人?”领路的将官喝问道。
“你爷爷我!”我回答道。
我的话音刚落,两边箭声嗤嗤,几百支羽箭从林荫道两旁飞蝗般飞出,惨叫闷哼声接连响起,发问的那个将官更是被乱箭射成了刺猬。
“杀啊!”
早已埋伏在道旁的人类伏兵纷纷掀开身上的伪装跳出来,将残余的敌人包围了起来,喊杀声登时撕破了中午的宁静。
“比蒙兽人?”我根本就不理会那些已是刀俎上的鱼肉的魔族,直接跃离马背穿过混战的人群向巨汉挑战。
龙战士变身暂时不能用了,好在堕落天使变身也不差。堕落天使黑色的羽翼在背后展开,我的身体在空中画出一条弧线,越过人丛,当头压向骑在地龙背上的巨汉。
“魔道轮回!”我的身体在空中以脚尖为中轴,不断地旋转着,这一击我用上了全力。
七代先祖性格各异,或高傲,或孤僻,他们的武艺也都不尽相同,但最强的,也最实用的武功还是第一代龙战士卡鲁兹的武艺,堪称世上最有效率的杀人招式。
在这种四面被围的情况下,巨汉仍能保持着让人畏惧的冷静,他一手按在地龙背上,让受到弓箭手攻击的地龙平静下来,另一只右手却举了起来。地龙皮粗肉厚,几乎刀枪不入,一般的弓箭伤不了它们,只能让它们感到痛。
当我们俩的目光在空中相撞的时候,我发现巨汉的眼珠在那一瞬间化为了赤红色,放出令人不寒而栗的光芒,树杆一般粗壮的手臂一阵膨胀,竟象发泡似地增粗了一倍有余,巨大的拳头迎上了我从天而降的一击。
这是“兽王变!”
比蒙兽人的兽王变和龙战士变身,魔族的堕落天使变身有异曲同工之妙,通过令身体兽化的方法,产生超过原先体能数倍的力量。但在力量增幅方面,兽王变的效果甚至超过了堕落天使变身。若不是有天生不会魔法这个弱点,比蒙兽人在大陆上可以说是天下无敌。
“嘭!”
一声爆响传来,我只觉得脚尖一痛,占尽天时地利的一击已被他击溃。我的身体从哪儿来就顺着哪儿回去——不过是被打得飞回去的,而巨汉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去,他的身体猛烈地摇晃了一下,差点掉下龙背,而胯下的地龙也被这股反震的力道推得后退了一步。
树枝折断的声音不断地传来,我的后背碰断了无数的树枝,波尔多从背后伸过来一只手托住了我,方才停了下来。
“厉害!”
我的右脚震得发麻,好可怕的对手,老爸过去常对我说,除非你拥有第六次变身后的力量,否则绝对不要和兽人比力气。
“没受伤吧,大哥。”波尔多扶住我的身体关切地问道。
“没事,我来对付他,他是我的,别插手。”我暗叫遗憾,如果我用的是龙战士变身的力量,刚才这一击最少可以和他平分秋色而不是现在这样落于下风。
一拳击退我之后,巨汉已从地龙背上跳了下来,拔出了他的武器。巨汉的兵刃是一件碗口粗的大铁棍,大棍横扫竖劈,密不透风。在这百余斤重的重兵器面前,和他交手的人类士兵不是兵刃折断武器脱手,就是连人带武器一直被砸成肉浆。最后是龙骑兵团的团长拉兹接下了他,不过看拉兹那手忙脚乱的样子,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
我从拉兹手里接下了这个可怕的对手,才交手一会儿,拉兹就满身大汗,气喘如牛,这个家伙的力气之大,足以和铁背龙迪卡尼奥相媲美。
“你是什么人?”看到我提着逆鳞扑上前来,巨汉问道,由于还不能使用龙战士变身,所以他认不出以堕落天使变身形态出现在他面前的我。
“暗黑龙达克·秀耐达!”
巨汉那丑陋的脸庞我似乎在哪儿见过,我开始搜索起父亲留给我的记忆,想知道他到底是何方神圣。
“暗黑龙?你是基斯的儿子?”说话间我们俩已再次交上了手,铁棍和逆鳞不断地撞击着,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
“没错。”吃过刚才的苦头,我不再和他硬拼,而是改为游斗的方式。和兽人进行近身肉搏是很不明智的作战方式,周围都是自己人,用强力的杀伤魔法容易误伤己方,我准备慢慢地把他引到混乱的战圈外,然后再施展强力的黑魔法。
“你是谁?”我也反问道,我终于从记忆之海中找到了这个人的资料了,父亲和兽人第一勇士迪斯·比蒙的最后一战,这个家伙就曾在边上观战过,在和迪斯决斗前,父亲还和他短暂地交过一次手。
“亚瑟王座下的第五勇士——亚蒙”
亚瑟王?
亚瑟是兽人王的姓,那天卡尤拉要我杀的阿汗王子全名就叫汉斯·亚瑟。兽人和魔族一样,以强者为尊,都喜欢按武功的高低来排座次,这个所谓的第五勇士,他的武功在兽人里应当排第五。说话间我们俩不约而同地停下手来,我们刚才一番打斗虽然很激烈,但大家只是在试探彼此间的实力。
“这道疤是你的父亲留给我的纪念品,我到现在都还带着它。”亚蒙摸着左肩的伤痕对我说道,眼中竟流露出无限崇拜的神情来。兽人很崇拜强者,当年那一战父亲的豪勇一定在他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你是他的儿子?很好!”看着我,亚蒙的眼中闪过一道兴奋的光彩。就在我们说话的当口,周围战斗已经结束了,除了这个叫亚蒙的兽人以外,其他的敌人不是跪下被俘就是倒在地上休息,毕竟他们在人数和实力上都差我们太多。
“不想投降吗?我们优待俘虏。”我看了一眼周围劝亚蒙道,亚蒙的坐骑,那条最没出息的地龙现在正趴在地上,身体缩成一团象小兔一般地颤抖着,这是因为波尔多骑在它的背上。由于波尔多是碧玉龙,面对着这个比自己强得太多的“兄弟”,分不清龙战士和龙之间区别的地龙吓得象猫一样的老实。
“你在说笑吗?世上只有战死的兽人,没有投降的狗!”虽然陷入绝地,可是亚蒙一点也没有显出害怕和慌乱,相反他反而有点兴奋。兽人是天生好战的种族,以战斗为生命,对手越强,他们的斗志也越高昴。
“你为什么不会暗黑龙的力量?”注意到我身后堕落天使黑色的羽翼,亚蒙喝问道。
“今天心情不大好,所以不想用。”我当然不会把自己失去龙战士变身的事到处宣扬,胡乱找了个理由回答道。
“瞧不起我吗?”亚蒙怒道。
“如果你有本事的话,我自然会用龙战士变身的。”现在离月圆之夜还有三天的时间,我的旧伤还没有完全好,不能使用龙战士变身。
“好!”亚蒙冷哼一声,举起手中的大铁棍再次向我扑来。
“风!吹吧!”我把手往地上一指,提取空气元素,发动低级的风系魔法,卷起地上的沙土盖向亚蒙的脸。
“混蛋!”面对我的沙土攻势,亚蒙及时的闭上双目,仅凭着听觉和直觉向我攻击,但手底却缓了一下。
趁着这个时机,我高速地向后飞退,一下子将两人间的距离拉远了十几步。
“燃烧于地底的魔火啊,应我的指引,将眼前的妖兽化为灰烬!”
“火焰暴击!”
“烧死你!”拉开距离后,我发动魔法攻击,右手接连放出两个大火球。
本来对付不会魔法的兽人,用黑暗系的魔法比其他属性的魔法效果都好。由于担心旧伤发作,我不敢运用反噬力较强的黑暗魔法,只好用火系的魔法来对付他。黑暗属性的我运用火系的力量,自然发动魔法攻击的速度就要慢了一点,毕竟这方面不是我擅长的。
在高手对决中,慢了一点就包含了许多东西。
面对我发出来的大火球,亚蒙将手中的大铁棍狠狠地往地上一捣,半截棍身插入地下,用力一挑。
“起来!”他大喝一声,恐怖的蛮力传入地下,只听“嘣!”的一声响,坚硬的泥地竟被他这一下硬生生地揭起了桌面大的一块“泥板”,竖在面前化成一堵墙挡住了火焰攻击。
发出火球之后,我立刻人剑合一,反扑回来,逆鳞斩向亚蒙的右颈。由于视线受阻,判断错误,亚蒙手中的大铁棍并没有挡住逆鳞。
“你完蛋了!”
我心中暗喜,就在这时,这个亚瑟王座下的第五勇士却突然做了一件令我意想不到的事情:他把脖子一缩,右肩一摇,竟主动地用右肩迎向我的这一剑。
“哚!”
逆鳞砍中了他的右肩,发出象击中木头一般的声音,血水飞溅。
“兽神附体!”
虽然击伤了亚蒙,我却暗叫不妙。
兽神附体和神龙不死身相类似,都是防御型的武艺。创世之神在剥夺了兽人使用魔法的能力,却给了兽人更强壮的身体作为补偿。在运用了“兽神附体”以后,兽人无论在防御魔法攻击或者物理攻击这两方面的能力都成倍地提升。我用尽全力的一剑只砍进了不足二指宽的深度,而顺着逆鳞攻入亚蒙体内的魔气却有如泥牛入海一般,消失得无影无踪。比蒙兽人是世上仅有的对天魔功有天生免疫力的种族,天魔功“蚀”的特性在身体硬得象铁板似的比蒙兽人面前几乎不起半点作用。
右肩受创,亚蒙连眉头也不皱一下,硬是用肌肉夹住逆鳞,右手闪电般地抛掉铁棍,五指抓住逆鳞的刃身用力一扯。
大力传来,我被亚蒙扯得连人带剑撞向他的怀中,对方的左拳顺着来势向我的脑袋击来。
在那一瞬间,我被迫在弃剑保命和挨上一拳间做出选择,很自然地我选择了前者:现在无法我使用神龙不死身,抗击打能力远不如对方,挨上比蒙兽人的一记重拳可不是说笑的。
虽然我及时地弃剑,但在这么近的距离,又是失去重心的情况下想要躲过亚蒙的这一拳也是相当的困难。少年时在哥里德尔叔叔那儿学到的科学知识却在这个时候帮了我一把——我抬起我的右肘,轻轻地撞了一下他左前臂突起的弓二头肌。
亚蒙的拳依旧顺着拳路打在了我的头上,打得我很痛,但也只是很痛而已——手臂的力量是主要集中在弓二头肌上,弓二头肌受到击打,威力登时减少了一大半。义父的弟弟哥里德尔是个科学家,他从来就不知道真气,魔功,法术是什么东西,在他们这种摆弄巫术科学的科学家的眼里,武功只是一些奇怪的专有名词,魔力,法术是能量的别称。小时候他告诉过我,如果躲不过对方的重拳,就去击打对方前臂靠近手肘的那块肌肉,这样就算是挨上一拳也不会很痛的,他还很有意思地把这一套称之为“人体肌肉解剖学”。
这一招很管用,釜底抽薪之下,亚蒙的这一拳的威力大打折扣,只发挥出了不到二成的威力,虽然击得我眼冒金星,却没有造成太大的伤害。我马上进行反击,左拳一挥,一拳击在亚蒙的右肋下。
亚蒙仗着皮粗肉厚的身体以及兽神附体的保护,硬受这一拳。
“卟!”
我感到这一拳象是击在垫着皮革的石头上一般,软中带硬,亚蒙连身子也没有摇一下。
“厉害!”就在我大叫厉害的时候,亚蒙的双拳再次连环击出,轰向我全身,而我如法炮制,再用同样的方法化解,然后也以一拳换一拳的方式展开反击。
“很有趣啊,你还是世上第一个敢这样和我对轰的人。”亚蒙对这样的打法感到非常地有趣,边打边笑道。
“皮厚原来有这么多的好处啊!”我有感而发地叹道。
我们就这样你一拳,我一拳地对轰了二十多拳,从表面上看,这种低劣的格斗伎俩可以说是丢尽了武术家的脸,完全是无赖式的打斗,双方比的不是武艺而是谁更经打。
在互轰了三十多拳之后,亚蒙出拳速度渐渐地慢了下来,越来越慢,每击出一拳都象是要费极大的力量似的,在摇摇摆摆地击出最后一拳之后,他象喝醉了酒似地摇晃着粗壮的身体趴在了地上。
“怎么会这样?”软在地上的时候,他不服气地喃喃说道。
“这是科学的力量!”我以胜利者的姿态站在亚蒙面前说道,我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去,那三十多记重拳尽管力量无法用足,只是造成了皮肉之伤,但也不是那么好消受的。
“科学?这是什么玩意?”亚蒙有气无力地说道,他输得不明不白。
也难怪他输得不服气也不明白,由于要分出很大一部分的精力去应付他的重拳,我的那三十几拳只能用上四成力量,按理说根本就伤不了他的。
“刚才我只是破坏你的神经,而不是你伤害你的身体肌肉。”我对亚蒙说道,
“这又是怎么一回事?”不懂科学的亚蒙当然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我也懒得向他解释了,因为个中的道理实在是太复杂了。
小时候哥里德尔叔叔在向我解释为何要击打弓二头肌时说过,人体之所以能行动,完全是由大脑的神经向身体的肌肉发出讯号,再由肌肉驱动骨骼动作的。比蒙兽人的肌肉和骨骼强悍异常,甚至连天魔功都很难伤害他们。但这世上没有完美无缺的东西,再强的事物也有他脆弱的一面,神经是任何生物体内最脆弱的东西,就连神也不例外。通过刚才互轰的那三十几拳,我慢慢地将蚀骨摧经的魔气送入亚蒙的体内,腐蚀破坏着他的神经。本来这一过程相当地缓慢,不打上一二百拳不会有明显的效果,可是亚蒙全力的进攻却为我大开方便之门,他全力出拳的时候身体防御力下降,血气流动速度加快,大大缩短了这一破坏的过程。
这时娜依秀已打开了第一辆马车的车门,在持续了数秒的打斗之后,娜依秀制住了里面的人,把他象丢沙包似地从马车上扔了下来。那人一身华服,看样子身份很尊贵,却被娜依秀不客气地摔了个狗吃屎,狼狈不堪。
“别这么粗暴啊大姐,人家可是亲王公爵的身份啊。”波尔多在一旁叫道,几个龙骑兵团的士兵冲上前去,三拳两脚之下制住了他。
波尔多走过去,抓着那人的头发让他抬起头来,看清了那人的脸之后,波尔多笑了。
“嘿,大哥,我们抓到了你的弟弟!”波尔多冲着我大声说道。